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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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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領現

  • 一、

    開放領取時間

    自112年4月10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

  • 二、

    領取限制

    • 限本人領取
    • 未滿13歲者可由父母/監護人其中1人代領
  • 三、

    需準備證件

    • 提款卡(本人/代領人)
    •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本人/代領人)
    • 發放對象健保卡卡號
  • 四、

    提領地點

    • 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實體 ATM 機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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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TM 機臺會張貼下列服務識別貼紙,方便民眾辨識領取

      主要顏色為暗橘色的長方形貼紙,有著醒目的「6」字樣圖示,標示「本機提供領現」、「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及「行政院」等字樣,並註明普發現金期間
    • 跨行提領民眾免收手續費
  • 五、

    提領流程

    將本人/代領人提款卡插入ATM機臺後,輸入提款卡密碼,並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居留證統一證號及發放對象健保卡號,交易成功後領取現金6,000元。

    查詢可使用提款卡之金融機構

ATM領現圖片介紹
自112年4月10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民眾備妥本人/代領人任一家提款卡(含郵局)、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以及發放對象之健保卡號,至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設置的ATM機臺,將本人/代領人(未滿13歲可被代領)提款卡插入ATM機臺,選擇全民共享普發現金,輸入提款卡密碼(如使用郵局之ATM請先點選普發現金圖示後再插入提款卡)、持卡人(本人/代領人)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及發放對象健保卡號,交易成功後領取現金6000元。手續費由政府代付。
影音ATM領現篇

其他領取方式